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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1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17年以前立项课题结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办理,请各单位做好课题结题材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项的范围

  2017年以前立项,且计划在2017年11月之前申报结题的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结题程序

  (一)下载并填写《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附件1)。

  (二)结题申报材料包括:

   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

2、主件。最终研究成果(研究报告、专著、期刊论文等)

3、附件。包括《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复印件)、重要的支撑报告及其它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五份。

(三)结题评审

课题组完成结题材料的准备,由科技处组织专家(3-5名校内外同行专家)评审,并填写《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中“四、课题评审专家名单;五、课题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

科技处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查、认可及签章,报省规划办审批。

(四)提交材料:

将结题材料装订成册(请用白色封面、胶装、不接收打孔装订材料)一式五份,装订顺序如下:封面(附件2)、目录、《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立项通知(复印件)、最终研究成果复印件、重要的支撑报告及其它相关材料。

请注意:《课题成果评审表》(一式五份)和结题其他材料分开装订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撰写研究报告,各单位务必确保《成果评审表》各项信息的真实准确,材料要求整洁。结题材料请各单位于2017年9月20日前报送科技处225室(2017年度下半年办理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仅此一次),联系电话:0710-3590355,逾期不予受理。

(二)2012年立项的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请务必抓紧结题,到期仍不能完成的课题,省教科规划办将予以撤销。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

 

科   技   处

                                                                      201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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