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适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省教育厅拟对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进行进一步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专家基本条件
1、坚持马列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鉴别力。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编在岗,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3、具有较高的学术专业水平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在相关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
4.具有较高的学术道德水平,学风端正。
二、入选专家所属学科范围
(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报送办法
1、请在科技处通知公告栏或者科技QQ群共享下载本通知及附件。
2、本次专家信息表采用新版规范表格填报,请各单位按要求完整填报推荐的专家信息,以便后续的数据使用。
3、本次启用新版专家信息表,已入选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的专家也需重新填写信息。
4、请各单位动员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争取入选专家库。教育部、教育厅相关人文社科项目评审将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参评。各单位务必于2017年9月8日前将专家库电子版发送至376807921@qq.com,每个电子表格请以专家姓名命名,邮件主题请标明“**学院推荐专家”。
5、联系人:马飞,联系电话:0710-3590355。
附件:1、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填报操作说明及专家信息表
科技处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