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2023年度进展报告的通知
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知,现开展2023年度进展报告填写工作,请相关二级学通知项目负责人做好以下工作:
1、请各项目负责人通过本人的用户名/密码登陆基金委信息管理系统https://isis.nsfc.gov.cn/进行在线填写。
2、进展报告各项内容请按照基金委填写说明中要求进行填写,正文中如有图片、表格等内容,请将其进行编号后,统一在“附件”内容中进行添加;项目负责人必须对照《计划书》及原申请书相关内容如实填写2023年度开展的研究工作情况。
3、项目的相关成果通过基金委“成果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需对填写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相关成果需为2023年度取得成果,未标注本基金批准号的成果请勿上传。
4、请于2023年12月31日17:00前在线提交进展报告,无须提交纸质版。
填报要求
(1)“重要研究进展”主要阐述本年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是进行项目评价的重要依据,请按照申请书和计划书中的研究内容文字描述每一个部分获得的相关数据、结果、图谱、突破性进展、取得的结论等等;数据表格和图像不列在正文里,请按顺序汇总形成单独的PDF文件,通过附件上传。填写过于简单的将不予通过。
(2)“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若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请填写“无”,不能为空,存在经费预算或人员调整的,需在报告中说明。
(3)正文中如有需要使用图表、公式的,统一在“附件”中添加,正文中注明索引关系。
(4)发表论文、专利、奖励等研究成果,请利用“成果在线”导入研究成果目录。
(5)研究成果只能提交2023年当年取得的成果(不得列入与本项目无关的成果;不得列入未标注本基金资助的论文)。若因出版时间等原因未能列入2022年度《进展报告》的2022年度成果,可在正文“三、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中补充说明,或者在结题时一并录入即可。
(6)项目负责人应确保填报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
(7)自2020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更加关注资助项目的经费使用进度,体现在进展报告的封面上,增加了项目负责人填报“已拨入经费”和“已使用直接费用”。项目负责人应留意项目的研究进度和经费的执行进度大致相匹配,如经费执行缓慢,建议项目申请人在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部分,对原因进行说明并填写一下后期经费的执行计划。
(8)项目负责人应关注邮件通知并通过ISIS系统查看《进展报告》的状态,如显示“退回修改”状态,需查看退回原因,及时修改后重新提交。
联系人: 杨香玲 秦鑫
联系电话:0710-3590369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