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教育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17年教育厅人文社科等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通过评价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等项目的推进情况和实际效益,查找项目及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项目管理和资金的后续使用提出可行性建议,促进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评价范围
高校人文社科建设专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经费——我校2017年省教育厅12个人文社科项目,详见附件1)和高校人文社科建设专项(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我校鄂北区域发展研究中心专项经费项目)。
三、评价内容
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立项、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等(详见附件3:2017年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绩效评价信息表)。
四、评价工作安排
请我校2017年省教育厅12个人文社科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工作事实填写《附件2:2017年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绩效评价信息表》后签字确认,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月23日前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请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鄂北区域发展研究中心同志填写《附件2:2017年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绩效评价信息表》、《附件3. 湖北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建设专项项目(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与《附件4: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月23日前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温馨提示:请各项目负责人如实、按期填写以上材料,否则可能影响下期经费拨付及项目结题。
五、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科技处225室
联系电话:0710-3590355
电子邮箱:376807921@qq.com
联系人:马飞
科 技 处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