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规范我校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项的时间:
项目结项材料准备齐备后即可报送科技处,办理结项事宜,原则上每年12月份不予办理。
二、结项申报材料准备:
1、项目负责人从科技处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和《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证书模板(New)》。
2、结题申报材料包括: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成果复印件、成果简介、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和《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证书模板(New)》(电子版)。
三、注意事项
结项项目研究成果时间从立项之日开始到申报结题之日,前期研究成果不能作为结题成果申报;成果发表无教育厅项目资助标注不能作为研究成果申报结题,且项目资助号不可多挂。
申请结题纸质材料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请胶状、不接收打孔装订材料),装订顺序如下:封面、目录(请自行编页码)、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成果简介、成果复印件、申请书装订一册,一式两份。
电子材料《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证书模板(New)》请发邮箱376807921@qq.com,并以“姓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为邮件主题。
地 址:科技处225办公室。
联 系 人:马飞老师
联系电话:07103590355
科学技术处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