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教师科研能力培育基金
“经济社会调查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学校《教师科研能力培育基金管理办法》(校政发科[2015]11号)文件规定,2018年度教师科研能力培育基金“经济社会调查研究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襄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情民意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二)具有明确的研究问题、调查对象、调查方案、调查数据、预期成果等,能够提出符合襄阳实际的对策建议,在襄阳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决策中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三)已立项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经济社会调查研究专项”课题:
1、近两年内未曾以我校名义申报过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的(2017年新入职教师除外);
2、近五年来出现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或不良科研诚信记录的。
3、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在同等条件下,学校将对40周岁及以下的年青教师优先考虑。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如获立项,将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
2、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选题要求,整合校内外研究资源,积极组建团队组织开展本专项申报工作。
3、有关单位应组织申报人认真填报《湖北文理学院经济社会调查研究专项申请书》(附件1)和《经济社会调查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做好形式审查工作。
4、有关单位应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和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汇总表一份报送科技处225室,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37680792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结题要求
“经济社会调查研究专项”的项目结题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结题成果须是未出版(或发表)的研究成果(调研咨询报告),研究成果能够被省市领导批示采纳。项目负责人须在2018年3月25日之前完成结题材料,并将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科技处审核,并将结题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376807921@qq.com。
四、资助标准
学校将对批准立项的“经济社会调查研究专项”项目提供2万元至3万元额度不等的资助经费。申请者应按照《湖北文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审核评审
相关二级单位应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根据申报要求进行初审,并签署明确意见,集中报送科技处。
科技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文本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名单并公示,对公示后无异议的项目,报学校批准给予立项资助。
六、项目管理
“经济社会调查研究专项”项目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二级单位应督促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申报书规定的内容和目标完成研究任务,并按期提交符合质量要求的结题材料。
科技处对项目管理好的单位,在下年度教师培育基金项目立项和推荐申报国家、省部级基金项目中给予优先支持。
联 系 人:王礼刚、马 飞
联系电话:0710-3590355
电子邮箱:376807921@qq.com
科学技术处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