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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7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由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组织申报、评审工作。

二、申报形式:一般项目继续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以奖代补”的资助办法,主要资助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

三、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分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其他(艺术、交叉学科)五个专题类别。申请人按照《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的说明、要求进行申报。

(二)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所在工作单位在湖北。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凡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四)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实行初评、终评两轮评审,由省内专家进行网上封闭评审,择优立项。

五、凡获得省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的课题成果,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六、申报途径和要求:

(一)网上申报地址:https://hsas.csdc.info,申报时间:2017年9月1日至20日

(二)同时需向科技处提交成果打印稿一式3份并装入标准档案袋。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交至科技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提交时间:2017年9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课题成果采用统一封面样式打印(详见申报系统),全部双面印制。相应电子文档发至指定电子邮箱。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七、请各相关单位组织好本单位申报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认真检查申报材料,认真整理汇总相关电子文档。

联系电话: 3590355;联系人:马飞老师

电子邮箱:376807921@qq.com

科技处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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