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接国家基金委通知,为做好2016年应结题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结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请使用原有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按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网上提交。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4、请务必于2016年2月22日前提交手续齐全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至科技处(行政楼223室)。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联系方式:
科技处223室 姚歆、王礼刚 3590964、3590355
科技处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