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依据《2015年度科研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科字[2015]1号)文件规定,现拟对各二级学院本年度特色科研工作的考核安排如下:
1. 由二级学院自行撰写2015年度特色科研工作报告(可附相关支撑材料),并于2015年12月18日前提交科技处。
2.报告撰写要求:
(1)特色科研工作报告应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总结:学院本年度内服务地方的成效、横向科研项目的产出效果、纵向项目的结题、科研成果在学科建设的聚集度、科研成果与人才培养的关联度等方面。
(2)凡在科研成果统计中,业已登记的科研工作业绩,如纵向科研项目立项、横向科研经费、科研成果的发表、出版、成果获奖等相关内容,不必要在特色科研工作报告中再重复体现。
(3)报告撰写应实事求是、文字简练、论述清晰、重点突出。
3.各二级学院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准备。此次考评结果将作为年终科研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4.纸质报告(须加盖学院公章)交至科技处223室;电子版请发至科技处信箱:xfxykyc@163.com
联系电话:3590964
科技处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