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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国家基金项目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5-09-01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2016年度国家基金项目工作,请各单位根据本工作方案,加强组织,结合各学科的具体情况,制定好各自的工作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

1、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15日,各单位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调研,统计出拟申报2016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的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于9月15日下午下班之前报科技处。

2、2015年9月25日前,各单位要制定出各自的工作方案,包括各单位对拟申报人员的动员及首轮培训,明确工作时间节点。各单位制定的方案应于9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科技处。

3、9月30日前,科技处组织动员并培训。

4、10月20日前,各单位组织提交申请书初稿(第一版本)。

5、10月20日至10月30日,科技处组织对申请书初稿进行审阅,反馈修改意见。

6、11月25日前,各单位组织提交申请书第二版本

7、11月26日至12月10日,科技处会同各单位对第二版申请书进行审阅,提出修改参考意见。

8、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1月10日,各申报人完成第三版本申请书修改并提交科技处。

9、2016年1月10日至2016年2月1日,各单位组织申报人对申请书进行进一步修改,并请专家对申请文本提修改意见;(建议各二级学院在安排下一学期课程时,最好3月15日之前不安排申报人员授课或适当调整)。

10、2016年2月18日(正月十一)至2016年3月,科技处汇同各单位组织申请书最后版本修改审核,提交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11、2016年4月至2016年8月,科技处和各单位积极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并做好相关工作。

                                        科技处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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