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社科联下发的《关于做好湖北省宣传文化培养工程“七个一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社科联通[2015]12号)精神,现将申报湖北省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的相关要求转发如下,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认真、及时申报。
申报条件要求: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学风严谨,德才兼备。
(二)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高的学术造诣;思维敏捷、眼界开阔,熟悉并掌握本学科、本行业国内外前沿的研究状况和研究方法;有较强的超前意识,勇于创新,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三)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合作意识强,能够积极发起或参与同行组织的学术前沿问题讨论。
(四)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或科研工作,原则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45岁以下所占比例不低于50%,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等副高以上职称。
(五)作为主要完成者的学术成果获得过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一项(含一项),承担并完成省级以上社科基金项目一项(含一项)以上。
本次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人数为不超过6名。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上报。
各申报人需填写《湖北省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工程“七个一百”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申报表》;申报表格见附件。纸质材料请交至科技处223室,电子版请发至xfxykyc@163.com;邮件主题请以“申报者姓名+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工程”为标题。
学校受理时间截止6月18日。
联系电话:3590964 3590369
附件:
1. 关于做好湖北省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工程“七个一百”(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申报的通知
2. 湖北省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工程“七个一百”项目申报表
科技处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