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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9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科技厅下发的《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http://www.hbstd.gov.cn/tzgg/wjtz/77295.htm)要求,现将我校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安排如下:

一、验收方式

重大项目验收形式为现场验收,其他项目为结题验收。我校的项目验收清单及验收方式详见附件1。

二、验收程序

(一)自然科学基金面上类项目(包含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指导性项目)验收

1.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结题验收,认真填写《科技报告》、《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以下简称《验收申请表》)、《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以下简称《项目执行报告》)等材料(科技报告由科技厅进行审核,审核周期为一个星期左右,请老师们提前准备),并按照要求上传附件材料(附件材料的中的申报书,请上传盖章版;其他附件中需要上传湖北文理学院的信用报告)点击保存。然后主页面就会出现《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专家评分表》,请项目负责人找3位专家,其中专家的要求是:3名专家互相不能同一单位并且不能与项目负责人同一单位;②专家组组长职称不能低于项目负责人职称;③所有专家最低职称不能低于副教授级别。④专家签名需要手签;⑤90分(含)以上为优秀等次,80(含)-90分为良好等次,70(含)-80分为合格等次,7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专家评分填写完毕之后,点击提交。

2.科技处进行审核,如果出现问题,将退回给项目负责人进行修改;如果没有问题,将推荐给高新中心。

3.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上下载汇总版的验收材料,打印装订;装订要求: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蓝色封面,其中经费决算表请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处盖章(这一步尽量在科技处推荐之前,推荐之后,决算表若存在问题,推荐之后将无法进行修改),项目负责人签字,送到132办公室。

4.科技处在纸质版验收材料上盖章,并寄送到高新中心。

5.高新中心验收通过之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系统上会出现电子版的验收证书,请项目负责人进行实时跟踪,及时下载验收材料。

(二)其它类别项目验收

1.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结题验收,认真填写《验收申请表》、《项目执行报告》等材料,并按照要求上传附件(必备附件中,上传湖北文理学院的信用报告),点击提交。

2.科技处进行审核并推荐。(请项目负责人提交之后,联系科技处刘老师,因为有的项目推荐单位是科技局,请刘老师联系科技局进行审核推荐)

3.高新中心进行形式审核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15天之内,请项目负责人下载汇总版的结题材料,打印装订。纸质版验收材料装订要求: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蓝色封面,其中经费决算表请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处盖章(这一步尽量在科技处推荐之前,推荐之后,决算表若存在问题,推荐之后将无法进行修改),项目负责人签字,送到132办公室。

4.科技处将纸质版验收材料盖章之后,寄送到高新中心。

5.高新中心审核通过之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系统上将会出现验收证书。请项目负责人进行实时跟踪,及时下载电子版的验收证书。

三、相关要求

1.如果不能按期开展验收,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截止期满60日前,在线填写《延期验收申请表》并提交科技处。科技处盖章寄送到相关业务处室,并请项目负责人上传系统。项目延期验收最多可申请两次,每次延期验收不得超过半年;如未提供说明且不按期提出验收申请,该项目视为验收不通过,省科技厅将视情记入科研信用系统。原则上不接受“提前验收”申请。

2.项目负责人于11月8日前和科技处刘老师联系办理相关事务

 

附件1.湖北文理学院-2021年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清单

 

联系人:秦鑫、刘小青

联系电话:18207279513  0710-3590964

 

 

科学技术处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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