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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04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精神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财函〔2021〕20号)要求,现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结余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2021年度结题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资助期满时的资金结余比例不再作要求。科研人员应当按照科研活动需要,合理安排经费支出既要避免突击花钱,也要避免结余过多。

二、对2018年及以后年度结题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再执行两年收回政策。结余资金原则上归项目负责人按照经费预算进行使用。

               科学技术处

               2021-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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