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北文理学院教师科研能力培育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校政发科〔2017〕3号)(下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2020年湖北文理学院教师科研能力培育基金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和验收方式:
2020年度立项的湖北文理学院教师科研能力培育基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承诺书》(附件2)、《湖北文理学院教师科研能力培育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附件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项目结题信息表》(附件4)报送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认真审查《结题报告》,并在二级学院审核意见处签字盖章,将汇总后的结题材料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项目结题信息表》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3.科技处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集中验收。鼓励项目负责人联系校外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价并填写专家评审意见,更好的实现通过项目培育提高教师科研能力的目的。
4.材料装订要求,请按照以下顺序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材料中的专家意见表需为原件。
(1)项目申报书(2020年度原版的申报书)
(2)材料总目录
(3)《承诺书》
(4)《结题报告》
(5)相关附件材料
三、验收材料上报时间截止:
4月2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材料提交至科技处132办公室杨香玲老师处。
四、相关要求:
1. 湖北文理学院教师科研能力培育基金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课题项目应按照申报要求,在立项当年完成研究,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培育基金项目延期申请报告》(附件5),经所在单位核实同意,科技处批准后方可延期,最长可延期半年,且只能延期一次。
2.各二级学院要做好验收材料形式审查工作,确保材料完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香玲 秦鑫
电话:15997234369(65247) 、18772106559(616559)
邮箱:609103902@qq.com
地址:行政楼132办公室
附件:
1. 结题项目清单
2. 承诺书
3. 结题报告
4.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项目结题信息表
5. 培育基金项目延期申请报告
科学技术处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