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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技术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2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技术项目的通知》http://kjt.hubei.gov.cn/kjdt/tzgg/202102/t20210202_3330482.shtml),我校现启动2021年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技术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可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以往年度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2.参与2021年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技术项目指南论证的专家不得参与申报项目,否则将被列入科研诚信负面清单。

    3.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的项目,不受理指南范围之外的项目。

    4.每个项目申请省拨经费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200万元。

    二、申报流程

    1.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jhsb.hbstd.gov.cn),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申报书封面(盖章)、申报书正文以及相关附件材料。

    2.请项目负责人于2月19日17:00之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buasly@126.com

    3.科技处进行审核并推荐。

    三、申报材料
    1.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均需要承诺并签章)。

    2.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填写申报书。

    3.申报单位法人执照,及资质证明(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http://www.innofund.gov.cn/查询截图等)。

    4.项目申报和参与单位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模块,输入单位名称进行查询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日期需在申请提交前15日内)。

    5.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申报单位为企业时必须提供)。

    6.企业设有研发机构(内设的研发部门,或依托企业建设的科技创新基地、平台)的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证明材料,如享受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税收优惠确认单,能够证明研发费支出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交统计部门的《科技项目情况表》等相关材料。

    7.与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奖励证书、技术标准、成果证明等材料;高校院所牵头申报的,还须提供技术合同、专利转让等相关材料。涉及动物实验及临床研究项目的,须提供伦理审查委员会意见。

    8.项目负责人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用人单位或其人事部门盖章)。

    9.采取联合申报方式的,应提供合作协议书(加盖所有参与单位公章),协议书中应注明各方研究任务分工、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

    10.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包括项目牵头和参与单位),须提供自筹经费投入的证明材料和承诺书。

   以上材料须在“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电子版,其中,须手写签字或加盖公章的要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复印件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上传彩色扫描件。


附件1: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附件2: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技术项目申报书

附件3:2021年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技术项目指南


                              科学技术处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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