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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注意事项-1
发布日期:2020-02-03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更好的规范2020年度国家自科基金申报书的填写,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上公布的《2020年申报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科技处对一些注意事项进行了梳理,供大家参考。

同时再次提醒大家:不同学部还有更为精细的个性化要求,请各二级学院结合本学院的学科方向,以在线的方式或其它合适的方式组织老师对指南进行针对性的学习。


一、青年基金:

1.申报者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2020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按固定额度资助,每项资助直接费用为24万元(此处指资助期限为3年期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我校主要涉及此类型项目,3年期以下的资助项目请参考《指南》)。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1次资助。


二、面上项目:

1.2018年度和2019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2020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2.不同学部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

2.1数理学部:如果申请的项目为数理学部 2020年度倾斜资助的8类项目 的,需要在申请书附注说明栏填写相应的方向,并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

2.2化学学部:对于研究内容相同和相近的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复提出申请。

2.3生命科学部:对从事生物医学研究中涉及伦理学的申请项目需要提供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

2.4工程与材料科学部:该学部的一级申请代码有部分调整,请务必注意,同时本学部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

2.5信息科学部:注意申请代码体系的改变。

2.6管理学部:1)避免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复资助(2015年以后以负责人获得国社科基金资助的项目必须提供项目的《结题证书》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依托单位的法人公章);2)2020年度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国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人不得申请2020年度国家自科基金管理科学部项目。

2.7医学科学部:1)必要的伦理证明;2)需在提交的电子申请书附件中提供不超过5篇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著的PDF文件(仅附申请人代表作)。


三、共同注意事项: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参与者)的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19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年(含)以后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人)和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2.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1项;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参与者参与的项目数量不限;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原来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原来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

3.申请代码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

4.申请书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1年1月1日;面上项目终止时间填写为2024年12月31日,青年项目则为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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