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64号)要求,我校将于2020年开展对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按原渠道退回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2016年度结题项目是指资助期限届满日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且在2017年度办理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结余资金是指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仍未使用的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
3.其他通知信息如工作要求、工作步骤等详见国家自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6615.htm);
4、请我校2016年度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认真核对《2016年度湖北文理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清单》(附件),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5、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做好结余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若在2019年12月31日前项目仍有结余资金,学校将根据文件要求按原渠道退回。
联 系 人:李 越、秦 鑫
联系电话:0710-3590964
办公地址:行政楼132办公室、126办公室
附件:2016年度湖北文理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清单
科学技术处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