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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05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工作需要和安排,现开展2019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将相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组织专人负责,并指导本院教师根据表格样式认真填写,不得随意更改表格格式。

2.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应严格按照校政发规〔2019〕1号文(第二部分科研管理)和校政发规[2019]2号文(第三部分 科研管理)等文件执行。

3.本次科研成果统计范围指2019年1月—2019年12月。

4.各类科研成果须附有相应原始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各单位妥善保管,以备科技处审查。

5.对于2018年度统计工作中,因成果产出时间差而未统计在内的,可一并统计。

6.机关部门教师的科研成果,可根据成果的学科归属,由相应二级学院统计上报。

7.学术专著和咨询报告由校学术委员会认定。请各单位于12月5日前将学术专著、咨询报告汇总表和原件报送科技处,以便学术委员会组织审定。

8.科技处不受理教师个人提交的成果材料。各二级学院在汇总并严格审核后,统一将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科技处132办公室马陆杰老师处。电子文档请以“**学院2019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命名,发至电子邮箱:360930727@qq.com。

9.本次科研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3日。

科学技术处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