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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26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接省教育厅通知,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即将启动。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者积极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本届评奖仍实行限额申报,湖北省属高校共有100项申报指标,学校将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择优筛选上报教育部。
2.本届评奖实行网上申报,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成果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3.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11120131231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2)学术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4)普及读物。具体要求可见附件。
4. 申报者可登录社科网或科研处网下载《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评审表》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5.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一览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1)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成果一式4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一式9份,同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使之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一致、准确无误。
 6.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7.201531网上申报系统开启,学校受理截止日期为310
 
联系电话:3590964
 
 
科研处
201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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